由于深圳的公积金制度实行才不到两年时间,总共归集资金只有200亿左右,减去每年的提取量,可贷资金量有限,因此在最受关注的可贷额度方面做了综合考量。
四个原则要求分别是:可贷额度是公积金帐户余额的10倍;每月还贷额度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%;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;不高于单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,其中职工个人申请的,最高可以贷50万,如果有共同申请人一起申请,而且共同申请人在深圳缴存了公积金,最高可以贷款80万。这四项原则中,最低值为实际可以贷款值。
需要注意的一点是,如果市民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,需要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,购房合同价和评估价中的低值被认为是购房总价款。
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,同时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。目前五年以下(含五年)的年利率为4.00%;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.50%,如果申请50万公积金贷款,30年还款期,采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,将比商业贷款少支付至少23万元的利息。
公积金中心还特别提醒,由于深圳公积金存量有限,受归集量、提取量等因素影响,目前第一年安排贷款100亿元左右,如果可贷资金额度不足时,将会按照轮候规则向申请人发放公积金贷款。轮候规则将另外制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