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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日,有媒体报道称,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正式下发文件,明文规定允许福州、厦门调整限购政策;全省购房无需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、社保缴纳证明;购房套数只计算一手住房套数,家庭首改按首套认定。
据了解,此次福建的新政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,优惠政策有效期1年,内容涉及共计8大条26小条,从首套房认定、购房落户、公积金贷款、二手房买卖、个人住房贷款及分类调控等诸多方面。其中包括:
合理引导住房消费。包括鼓励首置、首改、拆迁户购房者;容积率1.0以上,144平方米以下均属于普通商品房;鼓励在城镇购房落户,可带直系亲属,农村住房可依法转让;优先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用公积金购房;拆迁户首套免契税,多套免拆迁面积契税;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,二手转让免营业税。
同时,在分类调控上,福州、厦门可调整限购措施;全省购房无需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、社保缴纳证明;购房套数只计算一手住房套数,家庭首改按首套认定;房贷偿清后再次贷款购房按首套认定。
此外,还包括差别化住宅限贷政策。商业银行要增加住房开发贷款供应;各商业银行优先满足首置房贷需求;房地产开发融资纳入企业资金应急处置机制范围,促进项目建成销售,化解风险。
对于本次流传的房地产限购政策,目前官方未做任何证实。不过,在目前整体楼市面临去化压力的情况下,福州、厦门也难免受到影响。其中福州上半年住宅成交5831套,同比下跌55.56%;成交面积74.92万平方米,同比下跌52.6%。厦门上半年住宅成交1.42万套,同比下跌47%。
据悉,近期除一线城市外的46个原限购城市中,已有30个城市左右已陆续取消限购政策。截至目前,呼和浩特、济南、苏州、西安、成都、杭州、无锡、武汉、海口、宁波、温州、石家庄等已明确取消或放松限购。 |